模式推估以確保化學品之暴露低於容許暴露標準及分級管理計畫
說明:
我國新修正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有健康危害化學品之暴露評估與管理,已以「全面掌握、多元評估、基於科學、風險分級、及分級管理」之精神,全面翻修化學品暴露評估與管理制度,要求企業善盡勞工康保護之責。適用法規摘要如下: 1、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11 條 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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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1.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技術指引
2. 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健康危害化學品定量評估推估模式
工作步驟:
步驟一 成立評估小組
為使各項工作確實執行,建立相關權責單位及人員,以負責、督導執行各相關工作,使此評估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有關公司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工作相關的成員,建議由安衛人員、現場部門主管及勞工代表進行成立評估小組。(註:此評估小組成員可視各公司之需求增減)
步驟二:判定需進行模式評估之危害性化學品種類
- 本計畫涵蓋之健康危害化學品為「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中定有容許暴露標準之491種健康危害化學品。
-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所規範之90種化學物質因為已經依法進行作業環境監測,可不需再重複進行模式定量評估。
- 區分每一個相似暴露群之上述化學品
注:.該事業單位之規模屬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大於 100 人以上或總勞工人數超過500人者,依下列步驟進行;若事業單位規模不符合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大於100人以上或總勞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則進行半定量評估(另參考危害性化學品分級管理計畫)。
步驟三:資料收集
1.確認每一個相似暴露群中所使用之危害性化學品之名稱、CAS號碼。
2.收集下列資料:
室內溫度、大氣壓力、室內空氣體積、通氣量、危害性化學品排放量、排放時間。
步驟四:區分相似暴露群
一群工作者在同一危害物下有著相同的暴露狀況,因其無論工作製程、原物料使用、以及其接觸危害物的時間與頻率等,都具有類似之時間-活動模式。相似暴露群的判定,是藉由工作者的作業內容、所使用的原料物質、製程環境條件、通風控制設備、原料物質物化特性等,做為判定之主要分類依據。
可參考作業環境監測所劃分之相似暴露群,不須重覆再進行劃分。
步驟五:進行模式推估以推估是否高於容許暴露標準
- 依據作業場所無通風推估模式、飽和蒸氣壓模式、暴露空間模式、完全混合模式、二暴露區模式、渦流擴散模式、統計推估模式進行推估
- 利用高估(Overestimate Exposure) 的方式,進行篩選:先選擇簡單但高估濃度之模式進行推估,若推估結果顯示低於容許暴露標準,則不須再利用其他複雜的模式進行更精密之推估。但是若利用簡單的模式推估出的結果顯示有高於容許暴露標準之虞,則需要進一步利用更複雜的模式或進行作業環境監測以精確的推估濃度。
- 利用作業場所無通風模式進行推估,步驟如下:
無通風推估模式假設作業環境無通風換氣,且化學品A 全數散布(揮發、昇華)至空氣中且均勻分布於室內空間,包括作業點。可用公式1 來估計暴露濃度:
其中,CA:化學品A 之濃度(ppm 或mg/m3)
MA:化學品A 散布至空氣中的質量(mg)
V:室內空氣的體積(m3)
- 利用飽和蒸氣壓模式(Saturation Vapor Pressure Model)進行推估,步驟如下:
- 假設純化學品分子具足夠動能時,能脫離液體表面蒸發進入空氣中,而空氣中之純化學品氣態分子可凝結為液態。當蒸發率與凝結率相同時,系統達到平衡狀態,此時容器空氣部分裡化學分子之分壓,稱為飽和蒸氣壓,要計算某一種存物質的飽和蒸汽壓可以用下列兩個公式:
其中,CA:化學品A 之濃度(ppm 或mg/m3)
VPA:純化學品A 之蒸氣壓(mmHg)
Patm:大氣壓力(760 mmHg)
MW:化學品A 之分子量
- 由於飽和蒸氣壓模式假設現場為一封閉且無通風換氣之作業環境,估再考量廠房實際作業環境及通風條件,將公式計算而來之飽和蒸氣濃度,乘以暴露濃度推估因子,使暴露濃度推估值其更貼近實際現場暴露程度,以評估是否低於法定容許暴露標準。
- 飽和蒸氣壓模式下,不同環境及通風條件之暴露濃度推估因子
- 註:如果要修正為混和溶劑或水溶液中某一成分之飽和蒸汽壓,可以依亨利定律(某個化學物質在混合溶液中比例低)及拉午耳定律(某個化學物質在混合溶液中比例高,可互溶)換算飽和曾氣壓之分壓
- 利用暴露空間模式(Box Models)進行推估,步驟如下:
- 暴露空間模式將作業場所模擬為一個大箱子,其內充滿高度擾動的室內氣流,假設其內空氣均勻混合,運用質量平衡及其他簡化之假設,應用下列公式,可推導出化學品濃度:
其中,
CAroom:化學品A 之室內均勻濃度(mg/m3)
CAroom0:化學品A 之室內初始(t = 0 時)濃度(mg/m3)
CAin:隨供氣系統進入室內之化學品A 之濃度(mg/m3)
GA:化學品A 之散布速率(mg/time)
Q:空間通風速率
t:時間(time)
V:室內空氣體積(m3)
- 若供氣空氣中不含化學品CA = 0;初始狀態時,室內空氣中化學品濃度為0:CAroom0 = 0;上述兩項假設同時發生,暴露空間模式方程式可簡化為:
- 若依上述模式推估結果有一種模式低於容許暴露標準,即可不須再利用其他模式進行推估。
- 若依上述模式推估結果皆高於容許暴露標準,需再利用完全混合模式、二暴露區模式、渦流擴散模式、統計推估模式進行更精確之估算或利用採樣分析之方法已確定暴露之濃度是否超過容許暴露標準
步驟六:分級(未修未完)
以模式評估計算所得的濃度(如有多次計算結果,以95百分位數濃度)和容許暴露標準比較,以下表決訂管理分級,小於0.5倍容許暴露標準為第一級管理;位於0.5倍容許暴露標準與1倍容許暴露標準為第二級管理;大於等於1倍容許暴露標準為第3及管理。
步驟七:管理
評估結果分級 |
相關管理措施(請自行訂定) |
第一級 |
定期評估週期 教育訓練 工程控制 防護具 |
第二級 |
定期評估週期 教育訓練 工程控制 防護具 |
第三級 |
定期評估週期 教育訓練 工程控制 防護具 |
步驟八:報告
模式推估結果之報告型式
工作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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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估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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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暴露群編號 |
危害性化學品名稱及CAS |
無通風模式評估結果 |
飽和蒸氣壓模式評估結果 |
暴露空間模式 |
風險等級 |
管理措施 |
SEG1 |
名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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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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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2 |
名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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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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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G3 |
名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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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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