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中的風險評估應包含安全衛生兩大要項。許多事業單位進行風險評估時只考慮安全風險,忽略了衛生風險。部分事業單位雖然有考慮衛生風險,但是評估的方式不正確。本文介紹衛生風險的主要概念,並舉出實際的案例閱讀本文可以協助事業單位有效的評估衛生風險。

 
一、法令規定
      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特性,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變更管理與緊急應變措施等勞工安全衛生事項。為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除已發布我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TOSHMS)指引外,又研訂風險評估技術指引,提出建立及執行各項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應有的基本原則、作業流程及建議性作法等,作為事業單位規劃及執行的參考。上述法令皆包含安全及衛生。
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內之風險評估應包含安全及衛生兩大要項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主要訴求安全、衛生之風險控管工作,一般事業單位多以危害發生機率與其嚴重度組合所得之“風險等級”表示安全及衛生風險之高低,該系統最大的成效在於事業單位內舉凡安全、衛生之事項,皆可藉由系統性的調查與分析,進而得知目前安全衛生之風險分佈情形。風險容忍標準由事業單位自行設定,對不可容忍的安全衛生風險加強改善。
案例│(四)職業衛生風險評估1  

三、許多事業單位只進行安全的風險評估但缺少衛生風險評估
      民間事業單位已逐漸接受安全衛生風險控管觀念,亦積極建立風險評估系統並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認證,但是,存在三種情況,無法正確的評價衛生風險。

第一種狀況是:所關注的風險只有安全而忽略了衛生風險,亦即在風險鑑別之階段即及忽略了衛生風險之存在。

第二種狀況是:雖然已經鑑認出衛生風險,但是評價風險的方法卻只適合安全風險,對衛生風險並不適用,如下表,只運用死亡殘廢或損失金額評價嚴重性,雖然對安全風險非常適合,但是對於潛藏的職業衛生危機卻無法有效評價,所有的衛生風險都將被低估,

第三種狀況是:事業單位制定的嚴重度分級基準及可能性分級基準不完整,因此雖然已經鑑認出衛生之風險,也進行衛生風險等級之判定但是因為分級基準不正確,因此仍然無法正確評價出衛生風險,相關案例如下:
案例│(四)職業衛生風險評估2  

三、正確的做法
      事業單位要評價衛生風險必須依規定執行鑑認評估等步驟在鑑認步驟中,針對必須特別注意下列危害:與有害物等之接觸;不當動作;化學品洩漏;職業病;其他會影響身體健康的危害環境。
在評估步驟中必須制定符合衛生危害之嚴重度分級基準及可能性分級基準,下列建議可以做為參考

參考資料一:將衛生危害單獨進行考量,將有害物的健康效應做為危害指標(如下表縱座標),作業環境測定結果作為劑量指標(如下表之橫坐標),以兩者之乘積作為風險指標。
案例│(四)職業衛生風險評估3  
(資訊來源:175 Berkeley Street, Boston, MA 02116 617-357-9500 www.libertymutualgroup.com
Residual Risk Reduction (R3): Industrial Hygiene)

參考資料二:如果沒有暴露劑量(沒有全面進行作業環境測定),可以與危害因子(物理、化學等)接觸的時間做為評估基準,如下表,發生頻率指標分為安全及衛生兩項。
1.適用範圍:立即危害、安全性之危害
案例│(四)職業衛生風險評估4  
2.適用範圍:噪音、化學性危害、其他慢性危害
案例│(四)職業衛生風險評估5    
參考做法三:執行作業環境測定前必須要進行相似暴露群劃分;比較各個相似暴露群之相對危害,選取相對危害高的相似暴露群,優先進行採樣測定,其中的相對危害比較分析方法就是風險評估,因此,如果能依規範進行含採樣策略之作業環境測定計畫,也就能同時做到職業衛生風險評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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